神基妙算效率投資法
委託人先以一筆資金投資於波動度較低且收益較穩定之穩健型基金(即母基金),本行再依委託人約定每月自動定期轉換至波動度較高且追求積極成長之積極型基金(即子基金),當母、子基金投資組合報酬率達到委託人設定之停利點(率)時,本行將依委託人之約定方式,於次一營業日自動將母子基金全部贖回入委託人約定存款帳戶或將全部子基金轉換回母基金或再進行後續投資。
特色
1
資產配置股債平衡
穩健型與積極型基金相互搭配,分散投資風險,提升投資效益
2
分批佈局降低風險
電腦定期自動轉換積極型子基金,建立持股部位,增加獲利契機
3
自動鎖利落袋為安
自動停利機制實現獲利,讓投資不再只是紙上富貴
投資法介紹
一、母/子基金檔數
投資理財~限1檔母基金/最多3檔子基金
二、最低投資金額
母基金為新臺幣50萬元;子基金為新臺幣5,000元
三、約定投資日期
每月1-28日中任選1~5個日期作為轉換日期,且全部子基金轉換日期須相同
四、設定停利點
設定區間介於5%~50%
五、達停利點贖回方式
- 將母子基金全部贖回入委託人約定存款帳戶
- 將全部子基金轉換回母基金
- 將全部子基金轉換回母基金並自動繼續本投資法投資
費用說明
申購手續費:牌告費率3%
信託管理費:比照目前國內基金及境外基金之計收標準,以年率千分之2計收
信託管理費:比照目前國內基金及境外基金之計收標準,以年率千分之2計收
申辦方式
本投資法之申請、變更、終止或查詢交易,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臨櫃或透過電話下單專人服務方式或網路銀行均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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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投資法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作業規定辦理,請洽本行服務專線 (02)2181-1111 按「1」 或營業單位理財業務人員。
注意事項
- 母基金單筆最低投資本金:新臺幣50萬元、美金20,000元、歐元15,000元、澳幣25,000元…等。
- 每一母基金可約定1~3檔子基金,惟子基金須與母基金為同一系列基金或得互相轉換之基金。
- 母基金信託本金餘額不足轉換全部子基金時,當次即不執行投資組合之轉換。
- 子基金比照本行定期不定額投資加碼模式,即相較於子基金「基準淨值」(即第1次母基金轉子基金之子基金淨值)之漲/跌幅每達5%時,依子基金「轉換信託本金金額」扣除自行設定之「減碼金額」/加上自行設定之「加碼金額」為轉換金額,惟調整後之轉換金額不得低於子基金最低「轉換信託本金金額」新臺幣5,000元(外幣投資另從其規定),最高以子基金「轉換信託本金金額之2倍」為限。